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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探讨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只反映本人对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中的一些建议,如有错误的地方,请大家指出并给小弟一点意见。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引起消费者的关注,由外国的动物疫病到我国的滥用药物事件,都不断地给人民群众、给各级政府在敲响警钟。既然农产品(最初级的食品)都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存在,那我们吃什么啊??还有什么能吃的??那些包装成红红绿绿的食品,只不过是把农产品买回来,然后加上些什么香精、色素、防腐剂等等化学物品在一台不知道干不干净的机器里面加工,最后用个漂亮的袋子装好,就投放到市场。所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是刻不容缓的。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

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进程

1992年,我国政府作出了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始得到重视。从20世纪90年代末起,随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逐步加大。1999年开始加强对饲料、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进入新世纪,农业部门以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线,以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强化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在某些发达的地区,例如广州、深圳、佛山、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都开始建设起“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并由各地的农业部门牵头成立各地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这项工作的实施。经过这几年来的探索,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给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更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法制化阶段。

2006年11月,我国某些地区发生红心鸭蛋和多宝鱼事件后,国务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农业部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通过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发达地区的发展情况

在某些发达地区如佛山,已经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做法是:一区一中心,一镇一站,一市场一点。五区各自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为各区的农产品检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然后在各镇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管理本镇范围内各市场检测点的日常检测工作。这个层层落实,各级齐抓共管的模式确实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农产品的合格率迅速的提高。顺德区以生猪市场准入为切入点,逐步开展了蔬菜、禽类、水产水发品等多个项目的市场准入工作。

三、存在的一些问题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督机构如何定位?

由于我国没有对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简称农检机构)作出明确的定位,所以各省、市的农检机构有着不一样的地位、待遇和职能。即使在同一个市不同的区就有不一样的定位,有的是科级单位,有的是一类事业单位,有的是二类事业单位。甚至在同一个区,不同的镇也有不一样的定位:有的是镇极事业单位,有的是法人单位,更有的是无证照单位(临时单位,员工不作任何编制,只为合同聘请)。各区、镇级农检站发展失衡,“军心”不稳,就导致了整个农检系统发展缓慢。而且要这样一个临时单位去执行法律工作,更是一个违法的行为。政府叫人民守法,但自己也经常在违法,这个是绝对不允许的,应该及时纠正。

 2、各省、市、区的农产品检验标准不统一

我国有很多检测仪器的生产厂家,可谓百家争艳、良莠不齐。虽然他们的仪器都得到了国家质检部门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认证,但是总会有那么一点点差异,就给农检系统的工作人员带来许许多多的尴尬。例如,顺德使用的仪器和相关标准就跟我们周边的区不一样,经常产生误会!!

3、农产品检测系统操作模式没有得到一个平衡的统一

虽然说各镇、各区有他不一样的情况,而且各地方政府都可以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些与其他地方不一样的地方法规,但是农产品检测不能任其胡乱的发展,她必须是要朝着一个明确的方向去走。例如:顺德各镇的农检系统有以下几个模式,均有她独当一面的优点,但是缺点也很明显:1、北滘模式:优点镇检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各检测点均聘请专职检测员和市场协助员一起负责检测工作,管理容易,信息传达快,专职检测员文化水平高;缺点:镇财政负担大,对一些经济相对困难的镇更是难以开展,检测点工作人员没有机会晋升到检测站,难以提高积极性。2、乐从模式:检测站工作人员是合同聘请,没有编制,各检测点的检测员是村居安排的相对年纪较大、文化水平不高的工作人员,优点是乐从推行激励机制,各检测员工作积极性高,工作开展暂时还算满意;缺点:激励机制花费镇检测站大量的人力、物力,检测员年纪偏大,有些电话都不大会用,有些行动都有困难,检测员的工作表现比较极端(好的很好,差的差到没话说),由于人员不受检测站的约束,管理上困难重重。3、伦教模式:工作人员属于镇事业单位编制成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使检测站、兽医站和农机站等联合到一个地方办公,方便管理和方便群众办事,由于联合办公的关系,使到各站的资源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实现资源共享,便于宣传、而且群众看起来也比较正规。缺点:市场检测员同样是由村居聘请和管理,也是存在有管理难,人员素质难以保证的问题。其他镇由于没有了解清楚,就不在这里一一说明了,但是从每月检测的数据看来,也是不敢恭维的(由于本人从事农产品检测工作,对每个月的蔬菜的阳性率了解清楚,一看各镇上报的数据,基本上可以看出这个镇的情况)。

4、执法难是农检系统的老大难问题,在这里就不再详细说明,这跟检测站的编制和定位,农业综合执法人手严重不足,多个相关执法部门职责纠缠不清,以及国家政策没有跟上有很大关系。

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断,负面新闻经常出现,但是政府从来没有在正面宣传上多下点工夫,没有在电视或者其他媒体上宣传过农检系统,也没有因此看出现有工作模式的不足,也没看到农检系统人手的不足。其实在我看来,农产品质量检测系统跟治安联防系统同样重要,为何在人手方面投入会相差如此之大,这个值得商榷。农产品质量安全并不是多建几个检测中心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有专门的执法部门去制止那些违法行为。 

6、我区大部分市场都是村居集体经营,有一定的优点,但是缺点非常的突出:管理人员素质低,大部分是安置老同志的形式;管理水平跟不上,管理人员的思想还停留在市场必定脏、乱、臭的定位上;没有有效的措施去限制不良的商贩,例如多次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应该取消其租赁合同;没有对商贩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乱仍垃圾的现象特别明显。

7、农检系统没有统一的服装。别小看这服装,它能起到更有效的宣传、提高公信力、树立整个系统的威信等作用,是有组织、有纪律、有保障的体现。

8、一些批发市场对不合格农产品处理不严,导致其很容易地流通至周边的农贸市场,造成镇级农产品检测站工作量大大增加。

四、一些建议 

1、区、镇检测中心(站)的设置必须是相应级别的事业单位,按照正规的手续招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待遇均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要求实行。

2、给农检系统一个定位或者是一个大的方向,不能任由各镇各区自由地去发挥,必须是在一定的方向里面再给一些自由发展的空间。顺德的北滘模式(市场检测员由镇政府统一聘请和直管)和伦教模式(农业线的多站合一)的综合就是我区乃至我市农检系统发展的一个大方向,是各镇农检机构未来的发展蓝图。

3、农业综合监督所应把执法权下放到检测站,利用委托执法来正规化农产品检测站的日常执法,甚至可以把各镇检测站的一名到两名工作人员纳入农业综合监督所的编制。

4、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设想。各镇成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全镇农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数据统计、上报、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各村、社区设农贸市场检测点和成立农产品监督队伍,村(社区)抓农业干部为组长,另外聘请专职人员负责农产品的检测和监督工作(不能由市场管理员兼任)。农产品检测员和监督员人数根据该村农贸市场的规模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面积而定。农产品检测和监督队伍编制人数每两年调整一次,其待遇由区、镇(街道)、村(社区)按 3:3 :4 的比例统筹解决。超过区核定人数招聘的人员,其待遇按区规定标准,经费由镇(街道)、村(社区)负责解决。农产品监督队伍的办公经费由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负责解决。可以参照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站和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方法,可以作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方向标。

5、设计出适合农检系统日常工作的服装,设计能体现农检系统工作和形象的标志,即使省那边还没做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佛山也必须自我完善。

6、协调好农检系统与传统部门(工商、卫生、质监)的关系,避免工作重叠,浪费人力、物力。可以的话成立专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部门,不要老把责任推来推去。

7、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部门,要各施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要避免多头管理变成无人管理的局面。

8、《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上面的相关规定只适合一些大中城市,对于农村地区的确难以适应,适时制定《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作为一个补充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里面很多条例都需要是县级人民政府才能执行,但事实上是不可能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去完成这工作,这工作就自然落实到区、镇、村去完成,所以上级政府必须把权力下放到镇,甚至到村,才能把工作切切实实地做好。)

我镇每天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由于蔬菜的销售还没有做到有标识、有来源地记录,某批发市场又抓不紧蔬菜进场的关口,致使部分不合格的蔬菜流入到周边区、镇的市场,幸好这些市场都安排了专门负责蔬菜检测的人员,检出不合格的蔬菜共10宗(问及档主,这些蔬菜都是从同一个批发市场买回),由于市场检测人员没有执法权,他就要求镇级检测站去处理这蔬菜。作为镇级农产品检测站工作人员,我每天都在重复地做这样的工作,但是政府从来没想到过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吗??我不是公务员(我连镇政府的职工,甚至雇员都不如)没有执法的权,但是我天天都在执法,就是说我天天在违法,既然政府需要这个部门的存在,但为什么不把这个部门搞得正规一点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务员们,你们会为那10斤、8斤菜从凉快的办公室走出来,开个摩托车去各个市场去处理吗??不会。即使出来了,也不会开个摩托车。既然你们需要镇、村两级去配合你的工作,为什么你把不权力放下来呢??不要老是开个会议要求我们这样那样做,但是就一点都没想到我们的死活!!!

9、抓好一个批发市场的农产品检测工作,把好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的检验关口等于多请1000个农业执法人员,而且工作也变得更简单合理。我在农产品检测工作的三年里,经常没收来自南海区的永利批发市场的蔬菜,也反映了不少意见到区检测中心,希望他们能够跟南海区相互沟通、交换意见,加强批发市场的监督,几年下来还是没看到情况有所改善。对于一个销售量如此之大的市场,政府真的应当加大资金投入,集中本区的检测力量和执法力量,彻底地保障问题农产品绝对不再外流到任何一个市场。

10、建议实施强制性的农产品生产须经过审批、办证的制度(现在是生产自由制度,喜欢的可以生产,随时又可以终止),减少小规模的种植和养殖(适当集中提留少量地方给本地农民种植),这样能方便管理和监督,而且可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强制的农产品生产和中止必须申报制度(特别是禽类、生猪这些疫病相对较多的动物),不自主申报的全部没收或者罚款,甚至永远终止其从事养殖行业。现时农产品监管困难就在于到处都是星星之火,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出现,什么时候又消失。

强制要求农产品生产过程必须有档案记录。一方面是提高对农产品生产者的文化素质要求,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对生产源头进行管理。(考虑到某些地区还比较落后,普遍农民文化水平不高,此方法可以在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

11、现在顺德的蔬菜生产是停留在基塘种植(优点是充分利用了基塘荒地,也很好地解决了蔬菜种植的水源问题;缺点:鱼塘水经常使用农药来杀菌杀虫,药物跟重金属残留对蔬菜造成的污染比较严重),很大程度上跟我们的水产业比较发达有关,但要发展种植业就必须要放弃这个小规模的生产方式,规划出一定的地方专门种植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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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2 22:18